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34号(关于公布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》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》的公告)
发布时间:2026年3月30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82号),海关总署对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》及说明(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发布)进行了修订(详见附件1-4),并制定了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》(详见附件5-7),现予以发布,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。
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、第114号同时废止。
附件:1.《海关企业认证标准》说明
2.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》(通用标准—进出口收发货人)
3.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》(通用标准—报关企业)
4.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》(单项标准)
5.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》(通用标准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)
6.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》(通用标准—报关企业)
7.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》(单项标准)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,2026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