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关总署第251号令(关于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的令)

发布时间:2021-9-10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已于2021年9月6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。2018年3月3日海关总署令第237号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
署长 倪岳峰 

2021年9月13日